還是陰陽家、家
顯然都不合適。
而這,就有涉及到一個老生常談的問題。
——法家,到底能不能用
或者說,秦的滅亡,法家的責任到底有多少、占比大不大
以及,如果漢家也重用法家,那會不會布秦法律嚴苛過度,導致宗廟、社稷不穩的情況發生
秦的教訓,法家這些年總結了沒有、總結了多少,又做出了多少針對性的改變
這些問題,劉榮都需要仔細斟酌。
對于法家,劉榮的情感倒沒有像針對墨家那般復雜。
既沒有先帝那樣的特殊濾鏡,也沒有高皇帝、太宗皇帝那樣的有色眼鏡。
在劉榮看來,法家和墨家、小說家、陰陽家、家一樣。
墨家適合搞技術,小說家適合搞輿論,陰陽家適合搞天文,家適合搞外交。
而法家,正如其名:其實就適合專精于法律。
根據現實狀況,研究新法也好,在舊有的法律體系框架內,尋求查漏補缺也罷——都是法家擅長,且必然能做好的。
但若要說成為執政學派,主導一個封建王朝的整體大方向,劉榮還是有些無法信任法家。
不單是因為法家的履歷上,有‘暴秦’這個無論如何都洗不掉的污點,也同樣是因為法家的治世哲學,實在很難讓劉榮溝通。
后世有這么一種說法。
商鞅,李斯,董仲舒三賊,接替完成了華夏統治者對華夏底層民眾的愚化、奴化,讓華夏底層民眾再也抬不起頭,只能世世代代接受統治者的壓迫。
這個說法固然偏激,但既然能出現這種說法,就說明其中,也未必完全沒有可取之處。
而這其中,最為核心的論點,便是法家對底層民眾的治理方式,是存在極為嚴重的漏洞的。
——人,不是牛羊牧畜。
不是你說往哪干趕就往哪趕,你說宰了吃肉就宰了吃肉的。
尤其是在‘王侯將相,寧有種乎’的華夏,統治者和底層民眾的關系,是幾乎不可能以絕對支配權,長久、穩定的存在的。
偏偏法家就是這么想的,也恰恰是這么做的。
將百姓視作牛羊,甚至是奴隸,認為百姓應該無條件遵從統治者的支配,且無論如何,都絕對不應該反抗
如果說,墨家想要達成的‘大同世界’是理想化,那法家所追求的這個遠大目標,便堪稱是幻想了。
人有七情六欲,故而為人。
秩序確實有其存在的必要性,但秩序的出現,本身就是大多數人一致認同,能為大多數人帶來好處的,公約興致的協議;
而非少數人認同,只能給少數人帶來利益、損害大多數人利益的條令。
誠然,封建時代的法律條令,本質就是維護少數人利益的剝削工具。
但如果做的太過,如果完全照顧不到大多數人的利益——甚至連大多數人的感受都照顧不到,那就別怪再冒出來個某勝某廣,從魚肚子里掏出什么奇奇怪怪的東西了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