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央宮宣室殿,謁者仆射第三次宣讀過劉榮的詔書,殿試之內,卻仍是靜默無聞。
至此,這份被后世人稱之為《再舉秋闈詔》的詔書,便因為在朝議之上三讀通過,而正式具備的法律效應。
從這一刻開始,考舉,就不再是單純的‘天子想要做的事’,也不是像去年那般,天子心血來潮搞出來的新鮮活動,而是‘整個長安朝堂都不反對,并且都愿意配合’的最高決策。
詔書三讀通過朝議,待劉榮微微點下頭,那封詔書,便被汲黯雙手托舉著,送到了西席的丞相竇嬰面前。
——根據太祖高皇帝劉邦定下的規矩,天子詔主要分為兩種;
第一種,是完全不關系到國朝大政,天子本人便可一言而決的‘小事’。
比如賜某人幾匹布、幾金,亦或是幾柄御劍啦
又或是打某人一頓板子,乃至責令某人閉門思過之類,就都屬于這種‘小事’。
在這種小事之上,天子需要做的,就只是把自己的大致意圖說出來,便會有尚書郎根據天子的意圖草擬詔書,并適當潤色。
再由天子過目、用印,便可以直接派個宮人,將詔書給受詔人送過去。
而第二種,自是切實關系到國政,甚至是關乎宗廟存亡的‘大事’。
在這種大事之上,天子,就沒有‘朕不要你覺得,朕要朕覺得’的專斷權了。
就拿這次,劉榮頒布的這份秋闈令為例。
早在去年第一次科舉前,年幼的天子劉榮試探著放出了風,表示自己打算通過文考這一亙古未有的方式,為漢室選拔一批官員。
而后,確定輿論反應并不過于劇烈的天子劉榮,又專門往長樂宮跑了一趟,將自己的動機、目的,以及計劃中的所有細節,都像如今漢家的實際掌事人:竇太皇太后進行了報備。
得到竇太皇太后默允,劉榮又轉過身,打消了既得利益集團的疑慮,并爭取到了大多數人的支持。
隨后又同朝中公卿進行反復磋商,敲定了具體細節,并達成了統一意見——至少是和大多數人達成了一致。
最后的最后,確定科舉一事塵埃落定,朝野內外不會有反對的聲音,也確實沒有人會心存疑慮,乃至陽奉陰違,劉榮才從征得祖母竇太皇太后的同意之后,正式頒下詔書。
詔書頒下,朝議三讀通過,便算是‘朝堂一致覺得可以這么搞,且沒有什么不妥的地方’;
在三讀通過之后,執掌相印的丞相竇嬰,便在劉榮以及滿朝公卿的注視下,在詔書上——三份一模一樣的詔書下分別蓋上丞相印。
而后,劉榮又同樣在一式三份的《再舉秋闈詔》上蓋下了那枚傳國玉璽,并鄭重其事的站起身,目送汲黯捧著那三份詔書,一步都不敢停留,徑直朝長樂宮而去。
待竇太后看過這三份早就逐字逐句研究過的詔書,并在詔書上也用過印,《再舉秋闈詔》,才能算真正具備法律效應,并成為不可再更改,否則便會涉嫌‘朝令夕改’。
至于那一式三份的詔書,一封會存放在未央宮石渠閣備案,一封會由竇太皇太后保管,最后一封,則作為‘文件原本’,在抄錄之后發往天下各地。
考舉一事拍案落地,朝中公卿百官,也同樣是各展歡顏。
——誰家沒幾個干啥啥不行、吃啥啥不剩的混賬
莫說是如今,占據‘絕大多數’的功侯子弟了,便是其中僅有的佼佼者,也有的是讓自己頭疼不已的兒子、孫子。
有了科舉,往后,大家伙兒安排起各自的子孫后代,也就不用再舍下老臉、掏出金錢,去到處求爺爺告奶奶了。
或許在后世人看來,這并沒有什么區別。
但對視風骨、名聲甚于性命的漢人而言,體面二字的重要性,是不言而喻的
“今歲科舉一事,便算是定下了章程。”
“具體事宜,由丞相府為主,公卿有司為輔,負責一應瑣務。”
“所用錢糧耗費,皆出少府內帑錢。”
又一件大事得以落地,劉榮的心情顯然也還算愉快;
但愉快歸愉快,劉榮也沒如同當年,光顧著削藩,卻忘了自己還是內史的晁錯那樣,忘記自己的本分。
——作為天子,劉榮要考慮、處理的事,其實非常多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