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輕晚站了起來,面上的淚痕在日光下格外明顯,“那兩只惡犬站起來,比小女還要高。”
兩只人高的惡犬,也是“餓”犬,若非身強力壯的習武之人,如何抵擋得了?
接下來的故事,莫輕晚再也講不下去了,只說結果。
“思遠翻墻入府時,有人在外瞧見。那人也聽見了惡犬吠叫與他的痛呼聲,事發后府衙仵作也檢查過傷口,確是惡犬咬傷無疑,所以......根本無法給莫家定罪。”
這確實難以定罪。
人是偷偷進去翻的,狗是主人家養來看家護院的。
任誰聽一耳朵,都覺得莫家沒啥大錯,頂多人道主義賠些銀子,用不著坐牢,更用不著抵命。更何況莫家家大勢大,而岳家兩兄弟先后去世,家中連個替他們喊冤的人都沒有。
但不得不說,莫宗凱院子里那兩只狗,真的養得很“及時”。
莫輕晚睫毛上也沾染上些許濕意,她看著沈箏,鼻酸道:“那時您與余大人都不在柳陽府。若你們在,或許結局就會不一樣了。”
沈箏自認當不得如此高的評價,她逐字逐句分析著莫輕晚所說之話,大周各種律法也在她腦海中打轉。
“莫小姐,若事實真相真如你所說那般,弟弟岳思年的死,或許......”
或許能拿出來翻一翻,畢竟他的死因比哥哥岳思遠更蹊蹺,其中經過也更復雜。若硬查,或許還能查到一些蛛絲馬跡,證明那間宅子是莫宗凱租下。
莫輕晚眸中閃過一絲光亮,但最終還是搖了搖頭。
她看著沈箏,輕聲問道:“沈大人,如今七年過去了,能不能查出什么,暫且不提。您告訴小女......”
她頓了頓,面上是哀傷與不解,“若事情真相真被查明,對思年來說,那般真是還他清白嗎?”
什么是清白?
對冤死之人來說,查明死因前因后果就是清白。
可對岳思年來說,查明前因后果,則表明他生前受辱,含恨飲藥而終。
百姓會唾罵莫宗凱,連帶莫家一起罵。但死去的岳思年,也會成為眾人茶余飯后的談資。他們或許會說一句——“年紀輕輕的,就那么遭了罪。”
他們或許還會說——“也不知道那岳思年是不是長得跟個大姑娘似的嬌,不然怎的會被莫大少爺看上?”
人心復雜,有時候,其實也挺惡的。
所以莫輕晚在用她的方式保護岳思年的聲譽,也在用另一種罪名讓莫宗凱伏誅。
莫宗凱是兇手,而莫家上下,則是幫兇。
沈箏想了許久,還是決定從心。
“莫宗凱往日犯下的罪責,此次若能一并查清,余大人斷不會置之不理。但你放心,斯人已逝,本官與余大人,斷不會讓岳家兄弟名聲受損。”
莫輕晚突然抬頭看向沈箏,“您......您這算,隱瞞案情嗎?”
“隱瞞案情?”沈箏搖頭,神色認真:“這或許可以稱作——受害者的隱私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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