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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1. 第214章 怪我嘍(1 / 2)

              沒有停留太久,在現場留下兩人進行調查后,一行人回了治安局。

              走之前,為了安全起見,還特意把自己的車給仔細的檢查了一遍。

              這都直接動刀子干了,誰知道會不會還有什么后手。

              金勝得去做個筆錄,交待一下事情經過。

              順便也得把手機中的錄音上交。

              三人的‘故意殺人罪’應該就能實錘了。

              根據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,故意殺人未遂仍然需要按照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,但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。?6?8

              但由于三個人是有預謀的,甚至背后有人指使的,那這個性質又會不同。

              團伙殺人并不一定意味著罪行更大,會根據每個人在犯罪中的具體作用和參與程度來確定的。

              但是在司法實踐中,對于主犯往往會加重刑罰。

              比如:從有期徒刑上調到死緩,死緩直接變成死刑。

              詢問室內,金勝詳細的描述了一遍后,再把錄音給放了一遍。

              其實內容也就那么幾句話,但‘含刑量’極高。

              林夏聽完后,眼神有點復雜的看著金勝道:“這都第幾次了,你就這么招人嫉恨嗎?”

              “要是國內的律師都跟你一樣,那他娘的誰還敢當律師。”

              金勝表情有點無奈的攤了攤手道:“怪我嘍.....”

              林夏苦笑著搖了搖頭。

              旁邊做記錄的小虎,看著兩人的互動,也捂著嘴偷笑了一聲。

              “叮鈴鈴.....”

              這時候,林夏的手機響了起來。

              “喂,你說。”

              “好,那你先找人留守,再回隊里。”

              掛掉電話后,林夏看著金勝,咽了一下口水道:“被救護車拉走的兩個,一個頸部骨折、一個肋骨斷了兩根,裂了一根。”

              “我說金勝,你要不別當律師了,干脆來我們刑警隊上班吧!”

              “就你這腦子,又懂法律、身手又好。”

              “要是破幾個大案,妥妥的王牌刑警。”

              旁邊的小虎也是眼睛一亮,連連點頭。

              金勝連忙擺手道:“別,我這人受不了太大的束縛,當個律師舒服點,錢多事少,還沒有開不完的會。”

              相比起有能力的律師,不銹鋼飯碗還真不算什么。

              國內雖然是‘官本位’,但你得看怎么比、跟什么比。

              現實生活中,很多‘公檢法’機關工作的人,甚至都到了一定級別,最后還不是主動辭職跑來當律師。

              金勝除非腦子進水才會有這個想法。

              林夏就是隨口提這么一嘴,見到金勝都不帶一絲猶豫的拒絕,也知道肯定沒戲,沒必要再浪費感情。

              “行了,過來簽個字,你就可以走了。”

              “.........”

              臥槽,無情。

              金勝撇了撇嘴,接過筆錄看了一遍,順便簽上了自己的名字。

              “林警官,那個帶回來的,你們不去做筆錄嗎?”

              林夏沒好氣的回道:“還暈著吶!總得先讓他清醒了再問吧!”

              “你自己下的手,心里沒數嗎?”

              金勝試探性的問道:“那我能等他醒了,順便看一下他的審訊嗎?”

              “畢竟我作為受害人,總得知道為什么要殺我,誰在幕后指使吧!”

              林夏起身道:“受害人個屁,你連根毛都沒掉。”

              “行了,該忙什么就去忙,有什么消息我會通知你的。”

              金勝有點尷尬的摸了摸鼻子道:“林警官,看你說的,沒受傷我就不是受害了?”

              “上次那三個小混混,我不也是看完了審訊嗎?”

              林夏雙眼一瞪道:“那能一樣嗎?你這個資深律師難道不知道其中的區別。別給我嬉皮笑臉的,快走。”

              根據《刑事訴訟法》的相關規定,律師在公安機關審訊嫌疑人時并不享有在場的權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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