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凡此諸務,與亮何干?何功之有?”
劉備與龐統大笑,關羽撫須道:
“三載不曾謀面,軍師卻依舊總勞諸事卻不愿居片功,未曾變也。”
對關羽之說,孔明反倒是嘆了口氣:
“若無將軍在前奮勇殺敵,亮何能安居成都指點江山?”
對兄長和軍師們的互相謙讓之舉,張飛也早就熟悉了,于是他干脆輕輕戳了戳身旁的丞相:
“孟德孟德,張子喬和劉子初……”
結果不待張飛說完,曹操就硬邦邦道:
“孤不識。”
張飛拍腿大笑:
“俺還沒說完呢,何故急也?”
俺只是想說,子喬果乃益州大才,子初亦可稱荊州才俊。
曹操沉默,只是臉色明顯多少有點后悔。
……
甘露殿里,李世民瞧著奮筆疾書的孫思邈:
“孫藥王,方才光幕所言皆有登善所記。”
“不如將其合而記之,法醫學之說便交由太常寺與大理寺……”
不待李世民說完,孫思邈就急道:
“臣如今居所就在廷尉獄旁,出入方便且所見均乃熟悉勘尸驗傷之人,正宜著法醫學之作也!”
【洗冤集錄在法醫學上有重要意義,在世界史上也是濃墨重彩的一筆。
但是,它依舊有著鮮明的封建時代特征。
上一期咱們在說到宋朝科學只能作為理學的附庸存在,法醫學也不外如是。
經典觀點和思想神圣不容侵犯,在研究上過分依賴感性和直覺過于主觀,這些缺點在洗冤集錄上同樣也有。
比如洗冤集錄的的卷三驗骨,開篇明旨:
“人骨有三百六十五節,按一年三百六十五日。”
這個數字顯然是扯淡的,畢竟即便是算上指甲和牙齒,骨頭總數距離三百六十五也還有很大的距離。
而往前翻一下歷史,就會發現這個數目也不是宋慈提出的。
宋徽宗敕編成書的《圣濟總錄》就清清楚楚記載了“人身骨節之數,三百六十有五,以應一期之數”。
再往前翻,董仲舒的《春秋繁露》里說得更玄乎:
說三百六十五塊骨頭對應一年天數,骨骼分十二大節,對應月數,身體五臟對應五行,人身四肢對應四季。
而再從漢代上溯,《黃帝內經》中就已經清楚記載“計人亦有三百六十五節”。
所以你說宋慈不知道人身骨頭沒有三百六十五塊嗎?他肯定是知道的。
但如果你不這么寫,就相當于你否定了敕編《圣濟總錄》的宋徽宗,否定了儒家大賢董仲舒,甚至于否定了黃帝,這樣一來洗冤集錄不要說發表,能不能存世可能都是個問題了。
當然咱們根據咱們現代研究,黃帝內經應該是從先秦至西漢的歷代能人不斷增補才最終修成的,跟黃帝也沒半毛錢關系。
除此之外,驗骨篇還有其他低級謬誤,比如“男子骨白,婦人骨黑”;
比如“男子肋骨左右各十二條,八長四短,婦人各十四條”,比如“男子手腕及臁肕骨邊皆有捭骨,婦人皆無”等等。
但是在這些的后面,宋慈反倒又相當細致的記述了男女骨盆的形狀區別,與肋骨數量骨頭總數這種低級謬誤對比十分強烈。
只能說好在《洗冤集錄》最重要的那部分觀點和經驗總結并沒有落入經典早就畫好的窠臼里,才能使得宋慈不受限制的記錄下了自己的人生經驗。
古代人接觸尸體的機會是遠多于現代人的,骨頭總數和男女肋骨數目這種簡單的問題只需一看就能知道。
但錯誤的結論卻能夠被奉為圭臬一千多年,這也算是從另一個角度為我們展示了何為落后時代的局限性。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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