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樣處置,既將那兩個有外心的解決了,還將吳側太妃和姜二爺這兩個不懷好意的也趕走了,對府里自然是好事,畢竟只有千日做賊的,沒有千日防賊的,將這兩個不懷好意的人留在府里,遲早還會帶來禍事,自然還是趕走較好。
清河郡王對身邊兩個丫環竟然想勾搭二弟的事并沒什么感觸,也是了,在高門大戶里,發生什么古怪的事都不稀奇。
當然了,主要也是因為,清河郡王不喜歡那兩個丫環,所以無所謂對方勾不勾搭誰。
要不然,要是那兩個丫環是他的房里人,他可能也不會這樣鎮定了。
不過要真是他房里人,那兩個丫環也不會勾搭姜二爺了,畢竟跟著清河郡王更有前途。
這事對清河郡王也有些好處,因這事是清河郡王會同清河太妃一起去處理的,所以那兩千兩賠償,清河太妃也不好收進自己的私房,只放在了公中。
雖然比起清河太妃從公中薅走給小兒子的,完全不值得一提,但能彌補些虧空也好一些。
解決了這兩個有外心的,琳瑯有心想解決清河郡王的弟弟姜三爺,但也知道,只要清河郡王沒動靜,然后清河太妃一直管家,她是沒辦法出手的,收拾得了姜二爺一家,是因為他們跟清河太妃有矛盾沖突。
所以琳瑯暫時還沒法解決姜三爺侵占清河王府的事。
這也是兩人明明是兄弟,但琳瑯卻說姜三爺在吸血清河郡王的原因,因為前面說過,老王爺過世后,幾個兄弟是分了家的,只是清河太妃還在,然后姜三爺又沒成親,所以還一直住在府里。
他跟姜二爺還不一樣,姜二爺是完全分了家,衣食住行完全是分開的,姜三爺因為清河太妃的緣故,衣食住行自然就沒完全分開,而一直吃的是公中的,用的是公中的——也就是清河郡王的。
要說長兄如父,給姜三爺一口吃喝倒也不值什么,但養姜三爺是一口吃喝的事嗎?他花錢大手大腳的,買女人,養女人,自己還有一些奢華享受,等等,不知道要花多少錢,全是清河郡王出。
當然了,清河太妃也知道,公中給兩兄弟是有定例的,不可能無限地給小兒子,所以她便薅公中的羊毛,再加上自己的體己,拿給小兒子花用。
只可惜姜三爺花錢太大手大腳了,縱然王府一年有十幾萬兩的收入,竟然也架不住他的開銷——琳瑯看了,他一個月就要開銷好幾千兩甚至上萬兩,好像家里開著銀礦,錢是大風刮來的一樣,如此,王府的收入就是再多,也架不住他這樣花啊,畢竟賺錢不會,真要敗家,花錢還不會嗎?再多的錢也能花光,現在姜三爺就是這樣一種情況。
而清河王爺就太節省了,一個月一千兩也花不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