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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    第129章 第一百二九章(1 / 3)

              第一百二九章2022101

              “嗯”

              “嗯嗯嗯。”

              鐘離珺吃五花肉時發出的怪音并未引起他人的注意,原因很簡單,熱炕頭酒館中絕大多數客人都與他一樣,發出舒爽的聲,這些人都被熱炕俘虜了。

              這就是在寒冷的冬天蒸桑拿的快樂吧。

              鐘離珺就不同了,五花肉的烹飪方式,他是看不上的,高長松都不算完全的廚子,他的手藝在鐘離珺眼中稱得上粗陋,哪怕是順德樓的廚子對火候的把握也不夠精湛。可有一點是能打動鐘離珺的,那就是高老莊特產的閹割黑豬。

              這勁道的口感、噴香的肉汁,不說讓他欲罷不能,也耳目一新了。

              唇舌間流淌的滋味讓他深感這趟烏斯藏之行很值

              正當他想點個十二塊五花肉深入品鑒時,楊晨風塵仆仆地踏進酒樓,他脖子上依舊圍著從高長松那得來的羊毛圍巾,卻因這些時日都不曾摘下此物,又被高長松千叮嚀萬囑咐“不能水洗”而有些灰撲撲的。

              哎,還是黑圍巾好啊,臟了都看不出

              招呼聲從四面八方傳來。

              “喲,小郎君,那圍巾還沒賣啊”

              “不是說有大唐來的商賈以百錢求購嗎”

              “十二郎那的毛襪,你可得了”

              “我再點塊東坡肉,可否讓我在炕上多呆一刻”

              大半問候竟都是沖著圍巾去的。

              再仔細一看,楊晨的穿搭跟先前又不大一樣了。

              這天雖不說天寒地凍,也絕不能讓人如魏晉名士一樣寬袍廣袖、穿著木屐到處跑,眼下每日最低氣溫已到10度以下,正處在深秋與初冬的交界處。

              不見大街小巷上的人已穿上紙裘、皮襖,這年頭的衣服不如后世保暖,除非是那些要風度不要溫度的,否則都穿得里三層外三層,臃腫得很。

              楊晨就不同了,大袖子隨著他走動一擺一擺,一縷風透過洞開的大門,鉆入他的袖中,那沒什么重量的絹絲被風揚起,看著多瀟灑。

              就這樣還不夠,楊晨慢條斯理地解下圍巾,似準備讓他多日不見天日的脖頸呼吸新鮮空氣,誰知毛線下還是毛線,毛衣的高領籠罩楊晨的細脖子,那領子還頗為時髦地向下翻折。

              他做作的展示順利吸引了在場人的注意力,也不枉楊晨特意跑進酒樓,就為展示自己的新毛衣了。

              眼尖的食客也不吝嗇于幾條稱贊,不知是故作驚訝還是真的很驚訝“喲,這件衣服不會都是毛線制成的吧”

              楊晨鼻子都要翹天上來“那是,這衣服在烏斯藏都是獨幾件,要不是我跟十二郎友情深厚,他怎會賣給我”

              他又“不經意”透露道“那些波斯商人也對他的毛衣很感興趣,特意去拜訪高老莊,買大小件,想來再過段時日,咱們這的毛線衣物就會像產自高老莊的白酒一樣,進入長安,被那些士族的郎君搶購一空了。”

              這他講得不夸張,來自烏斯藏的酒在長安被炒上天價,只要是愛飲酒的文人墨客、達官貴人,都知道烏斯藏的高十二郎善釀酒。

              當然,也有人聽過一些奇怪的傳聞,比方說他擅御獸之類的。

              后面說不定會傳出“高十二郎擅織毛衣”之類的傳聞。

              毛衣的走紅在唐代是一定的,人都不喜歡臃腫,尤其是吸收了胡人精煉衣物的唐朝人。

              想想就知道了,大花棉襖穿上去有多笨重,這年頭的絲綿保暖性還不如棉花呢,比起讓自己胳膊肘都不能肆意彎折的唐代秋冬袍,毛衣真是輕便了不知多少倍,而且毛衣多貼身啊,穿著好看、帥

              羊毛圍巾只是高長松的試水作,真正讓他打響名頭的是毛線襪。

              其實高長松一開始想織手套,然而手套,也就是這年頭的手衣,真不怎么受歡迎,原因是唐宋衣服袖子都大,人手冷就干脆把手縮袖子里,哪需要手套多此一舉。

              相較之下,毛襪就比較實用了。

              在古代,毛襪不叫襪,叫“足衣”或者“足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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